关于召开校第十一届学术报告会的通知
镇高专(2006)第111 号
各系部、各部门:
为更好地交流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的学术研究成果,活跃学术气氛,倡导学术创新,经研究决定,校第十一届学术报告会定于2006年 11月 15日(星期三)下午 2:00举行(以周工作安排表为准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会场安排
(1)报告会分文科、理工科两个会场:理工科会场设在本部6号楼204楼多媒体教室;文科会场设在本部6号楼报告厅。
(2)届时校本部、北校区无课教师均应出席报告会,丹阳校区教师参会办法另行商定。请机械工程系、电子与信息系、数理化工系、工商管理系、安全技术管理系(劳动与社会保障系)、体育部教师参加理工科组报告会;请旅游系、人文科学系、艺术设计系、外语系、法政系教师参加文科组报告会。图书馆、成教处、师训处和党政部门同志根据各自专业及兴趣爱好,自择会场参会。各部门参会人数将作为评选2006年科研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2、报告发言一般安排三个阶段:
(1)报告人发言
报告人和所报告的论文题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。
每位报告人着重就写作动机、原创性或开拓性、特别是新的见解和观点及有待进一步探讨之处等发言,发言时间一律控制在5分钟以内,会场设计时员,到时谢绝超时发言。为节省时间、保证效果,特在理工科会场和文科会场安排了多媒体设备,请报告人务必自备PowerPoint演示文稿,并于11月15日(星期三)下午 1:30提前进入报告现场,熟悉和调试相关的仪器。
请每位报告人自备“论文摘要”45份,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,自行带入会场,届时发给与会者。具体格式和要求见附件4。
(2)专家点评
本届学术报告会将约请部分专家对交流论文进行现场点评。请每位点评专家在相应的报告人发言完毕后,做简要点评,时间每人每篇不超过5分钟,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。
(3)现场提问
点评专家必须就所点评论文向报告人提出1—2个问题,报告人应当场作出回答,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听众可就交流论文向报告人提问,报告人解答一般不超过5分钟。
3、其他事宜
(1)本次学术报告会由科技处承办,教务处和实验实训中心协办。
(2)凡参加本次大会交流的优秀论文,学校颁发证书。
(3)报告人、点评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,必要时可直接与校科技处联系。联系电话:4405199;联系人:杨国栋,刘蓓。
特此通知
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
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
附件: | 附件1 交流安排表(文).doc 附件2 交流安排表 (理).doc 附件3 论文专家点评表.doc 附件4 论文交流摘要.doc |